常务会议纪要第47号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7日
5月17日,县长呼延鹏同志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就出售永坪百货商店五间房屋等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出售永坪百货商店五间房屋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公开出售永坪百货商店安置职工后剩余的五间房屋,共计370平方米。一是售房所得用于偿还安置职工时所借资金和永坪百货商店商住楼工程欠款。二是公开售价不低于1360元/平方米,在同等条件下,单位出资整体购买的优先。三是要成立售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田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马延明同志担任,财政局、国有局、企业办、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制定出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关于移交供暖公司的问题
一是会议原则同意将县供暖公司由企业办移交县城市管理局进行管理。具体移交工作由政府副县长马延明、刘志生同志共同负责。二是会议决定由马向前同志担任供暖公司经理,曹旭东同志不再担任供暖公司经理职务。三是供暖公司借调农机修造厂的12名职工,调入移交后的供暖公司工作。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四是移交前由财政部门对原供暖公司资产经营进行内审。五是北新街供热站一并移交县城市管理局并入供暖公司进行管理。六是供暖公司移交后,城市管理局要加大管理力度,依法依规收缴相关费用;并根据县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县城供暖近、中、远期发展规划。
三、关于解决公路工程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
鉴于我县近年来公路建设任务较多、技术力量短缺的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在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两名公路桥梁专业的男性毕业生到交通局工作。招聘工作由常务副县长田锋、副县长刘志生同志负责,交通局、人事局、监察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按既定的招聘办法考核,择优录用。
四、关于开通县城2路公交车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开通城区2路公交车,具体线路为:刘家湾—育才路—延川大桥—环城路—看守所。公开出让2路公交车经营权,由中标公司购置车辆,自主依规经营,暂投四辆公交车进行营运,每辆车每年起价2万元。此项工作由政府副县长刘志生同志负责,交通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关于计生局等单位购置车辆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购置贺家湾、关庄、文安驿、延水关四乡镇和统计局、计生局、农工部三单位工作用车。由财政局牵头,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参与,采购中心统一确定车辆型号,通过政府集中采购途径购置,不得超标。购车经费由县财政补助每个部门5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不足部分由购车单位筹集。
六、关于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列支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办法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延川县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列支管理暂行规定》、《延川县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暂行办法》、《延川县建设节约型社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若干规定》的意见。会议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下发施行。
七、关于社区有关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关于落实社区机构编制、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补助有关问题的意见。一是会议决定将现有7个社区居委会编制由原来的66人增加到70人(增加小组长4人)。二是建议为每个社区选派一名年富力强、热爱社区事业的正式干部,兼任社区党支部书记,享受副科级待遇,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三是县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列支2万元工作经费,并将社区主任每月的补贴提高到800元,社区委员和小组长每月补贴提高到480元,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四是会议原则同意成立延川县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由民政部门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五是民政部门要全面加强社区阵地建设,配备县城社区必要的办公设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快落实永坪社区办公地址。六是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事务进入社区,首先要将计划生育、警务进入社区;并会同相关乡镇和部门拿出具体实施办法,后交由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
八、关于扩建贺家湾敬老院的问题
一是会议原则同意将贺家湾敬老院更名为延川县社会福利院,更名后的社会福利院承担社会福利、敬老、救助三项职能。二是更名后的社会福利院按事业单位对待,隶属县民政局管理,由民政局暂时指定一名干部担任院长,具体指导福利院开展工作。三是福利院扩建维修经费由民政局负责筹措,县财政配套10万元,并将原贺家湾敬老院10孔窑洞调拨给县社会福利院使用。
九、关于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将全县“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440元,所需资金除上级补贴外,不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县财政为四个敬老院每年列支10万元(每院每年2万元)用于供养人员医疗费、敬老院维修和日常运转经费。
十、关于制定《延川县草地管理试行办法》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县畜牧局提出的关于制定《延川县草地管理试行办法》。由县畜牧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下发执行。
十一、关于石油开发征占用土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问题
一是会议原则同意青平川采油厂提出的关于石油开发征占用土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由副县长马延明同志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讨论修改后下发执行。二是由副县长高明星、人大副主任刘抗美、副县长马延明共同负责,召集相关乡镇和部门在近期尽快召开石油钻前协调工作会议。三是由县石油开发协调领导小组领导,石油钻前办牵头,组织并实施好全县的石油开采有关协调工作。
十二、关于丰柏胜坝系工程实施方案及县级配套资金等有关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成立延川县农村饮水工程领导小组。由水利局牵头,具体负责实施今年的44个村人畜饮水工程和丰柏胜坝系三期工程。其中杨家圪台村、源流湾村供水工程按照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县财政根据实施方案和投资预算予以配套相关经费。具体工作由副县长高明星同志负责,水利局负责实施。同时,会议要求人畜饮水工程要与母亲水窖、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等项目相结合,县财政适当配套部分经费。
十三、关于公开拍卖河东百货商城一层市场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公开拍卖河东百货商城一层市场。拍卖前要成立拍卖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田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刘志生同志担任,城建、财政、国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制定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拍卖所得经费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上缴县财政,用于偿还河东农贸市场建设欠账。
十四、关于拍卖原县计生站办公楼的问题
会议原则上同意公开拍卖原县计生站办公楼一至三层13间办公用房和5间门面房。成立拍卖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田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闫传祝同志担任,计生、财政、城建等相关部门参与,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经费用于新站建设。
参加会议人员:高明星、闫传祝、刘志生、马延明。
列席会议人员:马世平、钟世德、张振国、张延军、
刘柏峰、冯向彬、李晓林、高合斌、
拓富宝、冯 勤、刘胜雄、白焕毅、
王延平、刘瑞海、李青海、吴慧婷、
刘伟生、杨延安、杨 勇、冯向平、
吕勤芳、吕东林、冯世明、刘少俊、
高文斌、高简政、呼世斌、刘世华、
刘国友、杜彬荣、刘祥之、刘宏亮、
董思军、刘振东、惠国强、董军成、
呼增录、董树卫、刘春艳、高建设、
刘文平、吕东鹏、梁玉曦、鲍华军、
马向前、白宏伟、张建华、梁晓岗、
田建成、张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