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
2008-1-17 来源: 延川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全面掌握全县历年退耕还林工作情况,根据《延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进行视察评议的安排意见》([2004]7号)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历年来退耕还林工作进行视察评议。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对历年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方法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政策兑现情况;历年退耕还林面积保存情况及综合管理情况六个方面。
各乡镇要逐村、逐块、逐户全面自查。县退耕办要对每个乡镇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面积,对2003年计划任务完成的退耕地和荒山造林分别不少于10%,对历年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的检查不得少于计划任务的2%,对荒山造林面积保存情况的检查不得少于2%。并要查看文件、会议记录、台帐、走访农户。
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2004年5月20日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5月20日—5月底)。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要对历年退耕还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乡镇要将自查情况于5月29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县退耕办汇总。县退耕办要于5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报告报县政府。
2、配合视察阶段(6月初—6月20日)。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工作部门配合市县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视察,并做好汇报准备。
3、整改阶段(6月21日—7月上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情况的评议结果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底前报县政府。
三、组织领导
这次检查工作在主管副县长王曦同志的领导下开展,由县林业局局长高崇明同志负总责,县退耕办主任刘长生、粮食局局长张泽具体负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认真搞好自查的基础上,全力配合视察评议工作,积极做好自查汇报和整改工作。对本次自查工作不力的乡镇和有关部门,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为了全面掌握全县历年退耕还林工作情况,根据《延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进行视察评议的安排意见》([2004]7号)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全县历年来退耕还林工作进行视察评议。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对历年退耕还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方法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政策兑现情况;历年退耕还林面积保存情况及综合管理情况六个方面。
各乡镇要逐村、逐块、逐户全面自查。县退耕办要对每个乡镇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面积,对2003年计划任务完成的退耕地和荒山造林分别不少于10%,对历年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情况的检查不得少于计划任务的2%,对荒山造林面积保存情况的检查不得少于2%。并要查看文件、会议记录、台帐、走访农户。
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2004年5月20日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5月20日—5月底)。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要对历年退耕还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乡镇要将自查情况于5月29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县退耕办汇总。县退耕办要于5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报告报县政府。
2、配合视察阶段(6月初—6月20日)。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工作部门配合市县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视察,并做好汇报准备。
3、整改阶段(6月21日—7月上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情况的评议结果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底前报县政府。
三、组织领导
这次检查工作在主管副县长王曦同志的领导下开展,由县林业局局长高崇明同志负总责,县退耕办主任刘长生、粮食局局长张泽具体负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认真搞好自查的基础上,全力配合视察评议工作,积极做好自查汇报和整改工作。对本次自查工作不力的乡镇和有关部门,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文/本站编辑)
